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辦事細則  ( 96 年 11 月 14 日)
第14條
測量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轄區內基本控制點清理、檢測及補建。

二、轄區內潮位站高程基準及高程控制網檢測。

三、轄區內地籍測量作業。

四、轄區內地形測量作業。

五、轄區內海洋測量作業。

六、法院囑託鑑定測量作業。

七、轄區內其他測繪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