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辦事細則  權責 ( 106 年 07 月 25 日)
第26條
科長依其職掌,處理下列事項:

一、本科計畫方案、工作報告之研擬、編製事項。

二、本科法令疑義、解釋之擬議事項。

三、本科業務之規劃、執行、改進事項。

四、所屬人員之指導、監督、考核事項。

五、本科重要公文之擬辦事項。

六、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