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委員會會議規則  ( 74 年 03 月 02 日)
第2條
本會委員會議 (以下簡稱委員會議) 由委員長、副委員長、委員組成之, 以委員長為主席。委員長因事不克主持會議時,指定副委員長一人代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