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區域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 98 年 06 月 03 日)
第3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區域計畫擬定、變更之審議事項。

二、區域計畫之檢討改進事項。

三、區域計畫有關意見之調查徵詢事項。

四、其他有關區域計畫之交議或協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