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247條
損壞、遺棄、污辱或盜取屍體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損壞、遺棄或盜取遺骨、遺髮、殮物或火葬之遺灰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