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清算財團之構成及管理
(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103條
債務人對於管理人關於其財產、收入及業務狀況之詢問,有答覆之義務。
第十條之規定,於管理人調查債務人之財產、收入及業務狀況時準用之。
但受查詢人為個人而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