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總則通則 ( 101 年 12 月 26 日)
第1條
為使負債務之消費者得依本條例所定程序清理其債務,以調整其與債權人 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之公平受償,謀求消費者 經濟生活之更生及社會經濟之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