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訴訟參加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64條
參加人經兩造同意時,得代其所輔助之當事人承當訴訟。

參加人承當訴訟者,其所輔助之當事人,脫離訴訟。但本案之判決,對於 脫離之當事人,仍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