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小額訴訟程序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436-14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而審酌一切情況,認定事實 ,為公平之裁判︰ 一、經兩造同意者。

二、調查證據所需時間、費用與當事人之請求顯不相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