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訴訟程序之停止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73條
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七十條至前條之規定, 於有訴訟代理人時不適用之。但法院得酌量情形,裁定停止其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