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送達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27條
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
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如其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送達得僅向其餘 之法定代理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