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送達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127條
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者,應向其全體法定代理人為之。

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如其中有應為送達處所不明者,送達得僅向其餘 之法定代理人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