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處務規程  人事室、會計室、統計室、政風室、資訊室 ( 103 年 11 月 21 日)
第78條
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科員若干人。 會計室之職掌如下:

一、單位預算歲(入)出(概)預算、追加減預算之擬編及分配事項。

二、單位預算動支預備金之審核及各項專案經費核撥事項。

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監辦事項。

四、單位預算執行及會計業務之督導檢查事項。

五、單位預算各項收支作業之會簽、監驗事項。

六、單位預算會計事項之審核、編製、紀錄、整理、保管、送審等事項。

七、單位預算各式會計報告及決算編報事項。

八、單位預算機關會計報表、憑證、帳冊之銷毀、核轉事項。

九、其他有關會計事務或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