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程序法
當事人
( 104 年 12 月 30 日)
第20條
本法所稱之當事人如下︰ 一、申請人及申請之相對人。
二、行政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之相對人。
三、與行政機關締結行政契約之相對人。
四、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指導之相對人。
五、對行政機關陳情之人。
六、其他依本法規定參加行政程序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