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美援貸款處理辦法  ( 78 年 01 月 17 日)
第5條
在前條準備追訴期間,如借款人增資改組繼續生產,並顯然增強其履行債 務之能力時,經建會得通知銀行暫緩追訴,如借款人提出可靠確切之清償 辦法,經建會認為滿意後,得通知銀行免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