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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總辦事處辦事細則  各級人員之職責 ( 36 年 06 月 15 日)
第10條
總務組之事務員屬於庶務部份者承總務主任之命,分別辦理物品之購置保 管、暨領發財產之登記、公役之管訓、會場之佈置、庭園之整理、房屋器 具之修繕、公共衛生、警衛、消防、防空及有關庶務之對外接洽等事項; 屬於出納部份者,承總務主任之命,受出納員之指導,分別辦理本組文件 之收發、文稿之撰擬、冊表之編製、帳目之登記、原始憑證之核對及彙轉 表件之審核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