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法庭之開閉及秩序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96條
法官及書記官在法庭執行職務時,應服制服,檢察官、公設辯護人及律師 在法庭執行職務時,亦同。

前項人員之服制,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