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  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 ( 107 年 06 月 13 日)
第81條
事務分配、代理次序及合議審判時法官之配置,經預定後,因案件或法官 增減或他項事故,有變更之必要時,得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 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