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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 103 年 01 月 15 日)
第19條
中央研究院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設學術諮詢委員會;院設 學術諮詢總會,直屬於院長,由各研究所、研究所籌備處及研究中心學術 諮詢委員會推薦委員若干人為總會委員,並得延聘院內外學者專家若干人 為委員,共同組織之,均為名譽職。

前項學術諮詢委員會及學術諮詢總會之組織規程,由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