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 | 簡式審判
主文
- 甲OO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犯罪事實
- 理 由
- 一、
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 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甲OO於偵查中及本院準備程序、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見偵卷第75頁至第77頁、本院卷第76頁、第86頁),核與證人陳O鍊於警詢(見偵卷第23頁至第24頁)、證人王O田於警詢(見偵卷第25頁至第26頁)證述之情節相符,並有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2月29日中市環稽字第1090149487號函暨檢附檢警環查緝環保犯罪通報資訊系統案件通報表、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陳情案件處理管制單O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9日環境稽查紀錄表及現場照片、派工單O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20日環境稽查紀錄表及現場照片、被告車輛清運照片、臺中市○○區○○○段000號土地建物查詢資料、工程O價單及收款明細、被告指認貨車照片及通聯調閱查詢單附卷可稽(見他卷第3頁至第17頁、第19頁至第21頁、偵卷第51頁至第53頁、第57頁)
- 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
- 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
- 二、
論罪科刑:
- (一)
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 |被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被告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而駕車將上述一般廢棄物載運至臺中市○○區○○○段000號土地棄置,屬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行為
- 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
- (二)
是否有可憫恕之處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爰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 按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刑度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刑法第59條定有明文
- 其所謂「犯罪之情狀」,應就犯罪一切情狀(包括第57條所列舉之10款事項),予以全盤考量,審酌其犯罪有無可憫恕之事由,有無特殊之原因與環境,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以及宣告法定最低度刑,是否猶嫌過重等資為判斷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非法清理廢棄物罪之法定刑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5百萬元以下罰金,然同為非法清理廢棄物之人,其原因動機不一,犯罪情節未必盡同,或有大型業者,亦有中、小型業者之分,其非法清理廢棄物行為所造成危害社會、破壞生態環境之程度自屬有異,法律科處此類犯罪,所設法定最低本刑卻同為無法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1年,不可謂不重
- 於此情形,倘依其情狀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即足以懲儆,並可達防衛社會目的者,自非不可依客觀犯行與主觀惡性二者加以考量其情狀,是否有可憫恕之處,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期使個案裁判量刑,符合比例原則
- 查被告雖未領有廢棄物清理許可文件,仍貪圖方便而清理整修房屋後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然被告所清理之廢棄物數量較少,與大型、長期營運者,抑或是清運有毒廢棄物者之行為態樣、惡性,尚屬輕重有別,可非難性應屬較低,且本案被告另自行將現場廢棄物清除,有現場清除照片16張、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8年4月8日中市環稽字第1100031927號函暨所附110年3月30日環境稽查紀錄表及稽查照片影本附卷可稽(見本院卷第35頁至第41頁、第47頁至第51頁),本院認被告所犯倘處以最低刑度即有期徒刑1年,猶嫌過重,有情輕法重足堪憫恕之情,爰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 (三)
爰不予宣告沒收
- 爰審酌被告非法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妨害主管機關對於廢棄物之監督管理、影響環境整潔與衛O,所為應O非難
- 並斟酌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自行將現場廢棄物清除,及本案清理廢棄物之種類、數量、尚O有毒物質或將嚴重造成環境不可逆之損害者,暨被告為高O肄業,現從事工地營造,家庭經濟狀況勉持(見本院卷第87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 又據被告供稱:清理廢棄物部分沒有另外收費等語(見本院卷第86頁),卷內亦無證據足認被告確有因本案犯行實際獲得何犯罪所得,爰不予宣告沒收
- 據上論斷
- ,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刑法第11條前段、第59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 本案經檢察官洪明賢提起公訴,檢察官陳君瑜到庭執行職務
- 罪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 故核被告所為,係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
法條
- (一) 理由 | 論罪科刑 | 論罪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二) 理由 | 論罪科刑 | 論罪
- 刑法第59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
- 刑法第59條
- 刑法第59條
- 據上論斷 據上論斷
- 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
- 刑事訴訟法第299條第1項前段
- 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 刑法第11條前段
- 刑法第59條
- 刑法第41條第1項前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