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簡易判決 , 院方:簡易判決 |
主文
- 甲OO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 緩刑貳年
- 扣案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白O透明結晶貳袋(驗餘淨重零點肆玖壹捌公克)併同無法析離之包裝袋、內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殘渣無法析離之玻璃球吸食器壹個、含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無法析離之殘渣袋壹袋,均沒收銷燬之
- 事實及理由
- 一、
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
- 本案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 二、
論罪科刑:
- (一)
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 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均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所列之第二級毒品,依法不得持有
- 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 (二)
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 爰審酌被告持有足以導致精神障礙並造成生命危險之成O性毒品,非但戕害個人之身心健康,且對社會治安亦造成潛在之危險,所為實不可取,惟念其坦承犯行之飯後態度,暨其自述大學畢業之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之生活狀況(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4620號卷,下稱偵卷,第7頁)、動機、手段、持有之數量、素行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 (三)
被告前未曾因故意 |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又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犯後已坦承犯行,當認被告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院認所受刑之宣告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 三、
沒收銷燬:
- (一)
自不另諭知沒收銷燬
- 被告為警查獲時所扣得之白O透明結晶2袋(毛重1.066公克,淨重0.492公克,取樣0.0002公克,餘重0.4918公克),經送交通部民用航空醫務中心以氣相層析質譜(GC/MS)法鑑驗,檢出第二級毒品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在卷可參(見偵卷第87頁),不問屬於被告與否,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之規定,諭知沒收銷燬
- 而承裝上開含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之白O透明結晶之外包裝,雖經鑑定機關於鑑定時O可能將原送驗包裝袋內毒品與包裝袋分離後各別秤重,然以現今所採行之鑑驗方式,原送驗包裝袋內仍會殘留微量毒品而無法完全析離,是該包裝袋應與其上殘留無法析離之毒品併予諭知沒收銷燬之
- 至於鑑驗耗損部分,既已驗畢用罄滅失,自不另諭知沒收銷燬
- (二)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銷燬之
- 又扣案之玻璃球吸食器1個,經乙醇沖洗,檢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N,N-二甲基安非他命成分
- 扣案之殘渣袋1個,經刮取殘渣,檢出第二級毒品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成分,亦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毒品鑑定書附卷可稽(見偵卷第85、87頁),上開殘渣均無法析離,自應視同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宣告沒收銷燬之
- 四、
依據法條
- 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第41條第1項本文、第74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 本案經檢察官吳文琦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 處刑書
- 證據並所犯法條
- 罪名法條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 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二級毒品罪
- 二、所犯法條:核被告甲OO所為,係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持有第二級毒品罪嫌
- 經查,本件被告所持有之物係以玻璃球及吸管所拼湊、組裝而成,此有查獲之安非他命吸食器照片在卷可參,尚非不得供作一般日常生活之用,難認係專供施用毒品之器具,又扣案注射針筒並未使用過,則報告意旨認被告另涉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7項之罪,容有誤會,併此敘明
- 適用法條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1項,450,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2項,454,簡易程序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11,A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18,A
- 刑法,第11條,11,總則,法例
- 刑法,第41條第1項,41,總則,易刑
- 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74,總則,緩刑
- 引用法條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18,A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11,A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7項,11,A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11,A
- 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74,總則,緩刑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2款,2,A
- 刑法,第41條第1項,41,總則,易刑
- 刑法,第11條,11,總則,法例
- 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2項,454,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451,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50條第1項,450,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3項,449,簡易程序
- 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449,簡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