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事細則  總則 ( 105 年 12 月 15 日)
第3條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交通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 會、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之特種公務審計、公有營業及公有 事業審計、財物審計,並依據審計部委託辦理各該部、會及其所屬機關之 普通公務審計、財物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