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處務規程  會議 ( 105 年 06 月 06 日)
第31條
本部處理重要審計案件,以審計會議之決議行之。

審計會議依審計部審計會議議事規則之規定辦理。

第32條
本部每月舉行一次部務會報,並視教育訓練或宣導表揚需要舉行員工月會 。

第33條
本部每年舉行業務檢討會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