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 89 年 06 月 28 日)
第1條
審計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訴願事件,依訴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五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設訴願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