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內部審核 ( 100 年 05 月 18 日)
第95條
各機關實施內部審核,應由會計人員執行之。

內部審核分左列二種:

一、事前審核:謂事項入帳前之審核,著重收支之控制。

二、事後複核:謂事項入帳後之審核,著重憑證、帳表之複核與工作績效 之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