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  會計制度 ( 100 年 05 月 18 日)
第20條
各會計制度,不得與本法及預算、決算、審計、國庫、統計等法牴觸;單 位會計及分會計之會計制度,不得與其總會計之會計制度牴觸;附屬單位 會計及其分會計之會計制度,不得與該管單位會計或分會計之會計制度牴 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