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  ( 107 年 05 月 07 日)
第18條
中央各主管機關所編概算於送達行政院後,即交由主計總處彙核整理。

前項歲出概算,如有違反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情形者,得退回該主管機關 重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