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八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 107 年 05 月 07 日)
第14條
各機關經管信託基金之收支餘絀表、餘絀撥補表及現金流量表,應列入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綜計表(非營業部分)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