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 105 年 01 月 06 日)
第1條
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特依教育基本法第 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制定本法。

教育經費之編列與管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