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預算之籌劃及擬編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45條
中央主計機關將各類歲出預算及中央財政主管機關綜合擬編之歲入預算, 彙核整理,編成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並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包括營業及非 營業者,彙案編成綜計表,加具說明,連同各附屬單位預算,隨同總預算 案,呈行政院提出行政院會議。

前項總預算案歲入、歲出未平衡時,應會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提出解決辦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