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  預算之籌劃及擬編 ( 105 年 11 月 30 日)
第32條
各主管機關遵照施政方針,並依照行政院核定之預算籌編原則及預算編製 辦法,擬定其所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與歲入、歲出概算,送 行政院。

前項施政計畫,其新擬或變更部分超過一年度者,應附具全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