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 72 年 05 月 13 日)
第7條
祕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種報告編撰與重要會議之紀錄事項。 二、文稿之審核及機要文件之研辦事項。 三、研究發展、考核、管制事項。 四、新聞之發布及公共關係事項。 五、長官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