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  ( 105 年 03 月 04 日)
第7條
軍職人員已核定支領撫卹金,依法辦理退伍或隨業務移撥新職機關,原服 務機關經裁撤或整併者,所需撫卹經費,以其業務承受機關或主要業務承 受機關編列預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