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 71 年 01 月 06 日)
第8條
約僱人員之報酬應視工作之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應具備之知能條件, 參照職位分類標準認定支給報酬之薪點,折合通用貨幣後於僱用契約中訂 定之。約僱人員報酬標準如附件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