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  ( 105 年 05 月 18 日)
第15條
性質特殊之特種考試錄取人員,經訓練期滿成績及格之分發程序、辦理方 式及有關事項,得由申請舉辦考試機關參照本辦法另定之,並函送銓敘部 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