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7.03.21訂定)  ( 107 年 03 月 21 日)
第18條
經審定機關審定養老給付得辦理優惠存款者,臺灣銀行應於所開立之養老 給付支票加註「經審定機關審定得辦理優惠存款之金額,應存入臺灣銀行 或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始得辦理優惠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