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100.02.01訂定)  ( 100 年 02 月 01 日)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 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

優惠存款利息由受理優惠存款機構按月結付;其利率訂為受理優惠存款機 構牌告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加百分之五十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 之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