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顧問遴聘辦法  ( 84 年 09 月 05 日)
第2條
本會置顧問十六人至二十四人,由主任委員遴聘法律、經濟、財務管理、 金融、保險、企業管理、證券投資、會計等專家學者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