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失能給付
( 105 年 08 月 03 日)
第50條
承保機關對於不合規定之失能給付請領案件,得保留原送之失能證明文件 存查。
本保險失能爭議及各項現金給付爭議,由本保險主管機關核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