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 106 年 04 月 14 日)
第13條
本訓練應對受訓人員實施評鑑,評鑑方式採過程評鑑及總結評鑑。

過程評鑑項目如下:

一、生活考評。

二、教與學考評。

三、職務見習考評。

四、國外研習考評。

總結評鑑綜整各班職能及其他項目進行考評。

綜合過程評鑑及總結評鑑之表現,評定各項成績,並撰寫評鑑結果報告書 。

評鑑成績分為傑出、優秀、良好、普通及不佳五等級。

保訓會核定過程評鑑及總結評鑑成績,各項成績均達良好等級以上者為評 鑑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