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  ( 99 年 02 月 05 日)
第4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官 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或委託各機關(構)學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