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  ( 104 年 09 月 21 日)
第3條
考績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本機關職員及直屬機關首長年終考績、另予考績、專案考績及平時考 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二、本法或其他法規明定應交考績委員會核議事項。

三、本機關首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