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 101 年 07 月 02 日)
第6條
本考試知能有關學歷經歷證明之審查,依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規則之規定辦 理。

前項學歷經歷審查之評分項目及配分依附表三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