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業人員佐級晉升員級及士級晉升佐級資位訓練辦法  ( 103 年 03 月 27 日)
第12條
受訓人員生活管理、團體紀律、活動表現成績及課程成績之評量規定、成 績計算方式,由各事業機關 (構) 擬訂,報交通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