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處務規程  ( 106 年 06 月 30 日)
第6條
專業訓練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重要政策與法令講習之規劃及執行。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及人事人員訓練之執行。

三、訓練技術、方法與教材之研究及推廣。

四、學員輔導、資料庫之研究、運用及執行。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與地方機關公務人員訓練之輔導、諮詢、規劃及接受 委託辦理訓練。

六、其他有關公務人員之專業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