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處務規程  ( 106 年 06 月 30 日)
第3條
本學院設下列組、室:

一、綜合規劃組,分二科辦事。

二、培育發展組,分二科辦事。

三、專業訓練組。

四、數位學習組。

五、秘書室。

六、人事室。

七、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