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 105 年 08 月 26 日)
第7條
組編人力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央行政機關組織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單位設置之研析及推動。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法規制(訂)定、修正案件之審議。

四、中央機關員額管理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五、機關員額管理之規劃、推動、監督及審議。

六、中央機關組織與員額評鑑之研析及推動。

七、行政法人法令之研擬及解釋。

八、行政院主管行政法人組織之研析及推動。

九、行政院所屬機關委外人力及臨時人員管理之研究建議及規劃執行。

十、其他有關組編人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