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務規程  ( 105 年 08 月 26 日)
第10條
人事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統籌規劃、設計開發及管 理。

二、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訊系統之推動輔導及教育訓練。

三、行政院所屬機關組織結構資訊作業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四、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蒐集及運用。

五、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人事資料之研析及提供。

六、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服務之策略規劃及協調推動。

七、總處及所屬機構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及管理。

八、總處及所屬機構資通安全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人事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