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辦事細則  ( 99 年 02 月 22 日)
第11條
本中心業務會議由主任主持,副主任、各單位主管及其他有關人員出席, 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前項業務會議以每月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