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 92 年 04 月 15 日)
第14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年度預 (概) 算之籌劃及編審事項。 二、基金會計制度之設計、擬訂、修正事項。 三、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票據之查核事項。 四、會計憑證簿籍之保管事項。 五、內部審核處理事項。 六、基金年度工作執行成果報告之編製事項。 七、會計報告及決算之編審事項。 八、統計業務事項。 九、其他有關會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