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 92 年 04 月 15 日)
第11條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基金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及管理事項。 二、基金資訊系統之設計及資料處理事項。 三、基金資訊系統軟、硬體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四、基金電腦資料之安全維護及保密事項。 五、基金資訊作業之媒體申報及傳輸網路處理事項。 六、基金資料庫之定期備援及分散儲存事項。 七、基金資訊運用之教育訓練及諮詢服務事項。 八、辦公室自動化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九、其他有關資訊處理事項。